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9日訊(記者 楊秀峰)再生水被稱為城市的第二水源,我國在2022年發布了新一版國家節水型城市評價標準,引領各地推進城市節水。3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司長胡子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共建成了11批145個國家節水型城市。全國城市每年再生水利用量約180億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9%。
胡子健表示,“十一五”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持續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與發展改革委每隔五年就制定一次《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規劃》,推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和改造。2013年,推動頒布了《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從規劃建設、運行維護、標準規范等方面建立了污水再生利用制度。《節約用水條例》在這方面也作了規定,為推進污水再生利用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多年來,我們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 胡子健表示,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加強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指導各地以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2022年,城市再生水生產能力每天約8000萬立方米,再生水管網長度約1.6萬公里。
二是完善標準規范體系。先后制定了再生水工程設計規范、再生水利用技術指南,以及再生水用于工業生產、園林綠化、市政雜用、景觀用水等標準,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再生水利用標準體系。
三是抓好試點示范引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有關部門在116個城市開展了再生水利用試點工作。近期,正與有關部門一道,部署開展重點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計劃再遴選50個城市重點推進,以點帶面,帶動全社會的再生水利用工作。
胡子健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進再生水利用的設施建設,結合設備更新和地下管網改造等工作,進一步提升再生水的利用水平。